建设部行政处分决议书 建质罚字[2007]第26号
- 2007-08-24
- 皇冠集团监理
- 皇冠集团监理
- 0
被处分人:袁忠礼
事情单位:深圳市竣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袁忠礼:
2006年9月1日晚23时左右,,,,由你担当项目总监的广东省佛山市金沙湾会所(售楼部)工程爆发一起模板支持系统坍塌事故,,,,造成3人殒命、3人受伤。。。
事故爆发后,,,,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牵头组成事故视察组,,,,通过现场勘探、视察取证,,,,查明晰事故的缘故原由,,,,提出了事故视察报告。。。2006年11月2日,,,,佛山市人民政府在《关于南海区大沥镇黄岐“9.1”重大修建清静事故处置惩罚问题的复函》(佛府办函[2006]435号)中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。。。你作为项目总监,,,,未凭证有关执法、规则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推行监理职责,,,,对事故的爆发负有主要责任。。。
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第四十二条的划定,,,,我部于2007年7月9日向你发出了《建设部行政处分听证见告书》(建质罚听告字[2007]26号),,,,并于7月17日收到你的送达回证,,,,你在划定的限期内未提出听证要求。。。
依据《建设工程清静生产治理条例》第五十八条的划定,,,,我部决议给予你阻止执业一年的处分。。。请你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》通过广东省建设厅到建设部治理阻止执业手续。。。
如对本处分决议不平,,,,可以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。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日